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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北京市红十字博爱专项基金》救助对象公示说明
来源: | 作者:北京市红十字基金会 | 发布时间: 2023-02-17 | 1845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 春节将至,北京市红十字基金会根据《北京市红十字博爱专项基金》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拟救助身患重大疾病的个人、困难家庭及符合红十字救助宗旨的困难群众。让百姓切身感受到红十字组织的关怀。

一、活动时间

2023年1月—2023年2月

二、活动主题

博爱救助・人道关怀

三、活动内容

被救助对象由基层红十字组织申请、由区红十字会初审及基金会财务部审核。救助条件为:


第一类:被救助对象为确诊患有重大疾病的患者。

救助金额=调整后总自付额*10%(以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,且总额不超过20000元)

调整后总自付额=成为成员之前所发生的自付一金额*20%+成为成员之后的自付一金额*100% +因所提供单据问题无法判定是否为自付一金额*50%(调整兼顾成员资格与红十字人道宗旨)


第二类:被救助对象因意外伤害所致造成的困难家庭,生活特别困难,由区红会经讨论提出申请的,救助金额为每人10000元。


第三类:符合红十字宗旨、因器官移植造成的困难家庭,救助金额为每人10000元。


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,经审核本次拟给予29名困难个人或困难家庭救助。


四、公示时间

公示时间自2023年1月15日至2023年1月17日止。(具体名单如下)


监督电话:010- 65068350

联 系 人:谢仰光 

北京市红十字基金会

2023年1月15日